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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在《西游记》主页上,一个网络平台上标注了“本作品系作者(明)授权制作发行”、“一切侵犯版权行为必须追究”、“签约”、“vip”等字样,其他网友在阅读《红楼梦》时收到“曹雪芹邀买付费章节”等邀请,一经曝光,引起广泛关注。

「营销心得」东莞信息投稿:版权全部、侵权必究?电子阅览经典名著需要付费吗?


大众在调侃《吴承恩复活》《曹雪芹转世》《红楼梦》。除此之外,他们主要关注两个问题:对于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《西游记》、《红楼梦》等经典作品,是否可以标注为“全部版权”,然后收藏牟利?作为网民,你能免费或微支付阅读权威版经典或法律法规等公共新闻吗?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、知识产权法和网络法专家张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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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一事件之所以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,是因为网民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犯。”张平认为,无论是标注“著作权归属”还是付费阅读,都直接关系到网民对已经进入公共部门的作品的合理使用和阅读权。


张平介绍说,从著作权法的立法初衷来看,既要考虑创作者的私权,又要考虑知识的传播。知识产权法赋予权利人的垄断权是相对的,即保护公众获取知识和新闻的权利。权利,著作权人不能过度垄断自己的权利,所以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采用、合法许可、保护期等限制,意思是“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享有作品的专有权,超出著作权保护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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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,公民作品的出版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出租权、新闻互联网传播权、改编权、翻译权、汇编权等保护期。是作者的一生和他去世后的五十年,截止于他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;如果是合作作品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12月31日(作者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善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)。法律法规、国家机关的决议、决定和命令以及其他具有立法、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正式译文;时事资讯;日历、通用表、通用表和公式不受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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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“合理采纳”的相关规定,个人可以出于学习、研究、评论等目的采纳其作品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更不用说已经过保护期或者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。然而现实并非如此。随着聚合网站和平台的兴起,《西游记》《红楼梦》等经典书籍,中国五千年历史子集书目,《千字文》《百家姓》,以及大量不受著作权法、法规、官方文件等保护的启蒙书籍。,都是通过互联网聚合并入私企,各种版本,眼花缭乱的收钱,通过聚合二次销售给大众,也叫“公共领地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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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,网络平台通过标注“版权是一切,侵权必须追究”来将著名作品私有化、收钱牟利是否合理?张平表示,附属网站平台只是简单地聚合通过互联网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,没有翻译、标注、改编和整理,没有形成新的演绎作品,也没有新的版权。所以标注“一切版权和侵权行为必须追究”是不合理的。但由于名著版本存在差异,可能存在属于出版商的版式设计权,其他出版商或网站不能随意采用其版式。如果只是对副本进行了重新编排,则不存在侵权。在网站平台上标注“版权所有”,只能打击其他网站或出版商,不能打击网民。至于收钱,因为勘误表和数字化都有一定的价格,包括网站运营,可以收一些加工费,但不应该包括原作者的创作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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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建议权威部门推出标准数字版”


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,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数字阅读和在线听歌,公众期望在新时代更高效、方便、舒适地获取数字资源。近年来,各行各业的版权意识普遍增强,公众对付费阅读和听歌没有异议。但是,将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文化瑰宝私有化牟利,或者打着版权保护的旗号“强买强卖”,都是不符合大众的期望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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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看电子名著,必须买付费章节。如果你想听一首歌,你必须购买整张专辑或充值vip。如果你想查阅论文,你必须按页付费。大多数人都亲身经历过这种无奈。更惨的是各种作品的版本五花八门,经常花钱却买不到满意的版本。


"互联网化和数字化进程中的一点点混乱是不可忽视的."张平认为,无论是人类第一张黑洞照片、国旗、国徽等图片上标注“版权”的“版权黑洞”,还是网络平台在文学名著上标注“版权”并要求付费的情况,哪怕是一点点,期刊网站上本来可以免费阅读的学术论文被明码标价的现象,都严重侵蚀了版权“合理采纳”的边界, 这不利于保护公众的阅读和学习权利,也不利于知识的传播和传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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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和传承经典最基本的就是保证更有效的传播。社会各界应该尽最大努力让更多的人阅读和学习,而不是把他们当成自己的。付费阅读名著在法律上是合理的,但公众对此表现出极大的厌恶。公众的声音需要关注。张平认为,商业网站平台依靠原创作品盈利是无可非议的。但对于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,尤其是从国内外流传下来的经典作品,听取公众的声音,将数字阅读的权利转移给网民,提供免费阅读是可取的。从长远来看,免费阅读经典作品不仅可以体现商业网站的社会责任,还可以吸引越来越多的网民,这本质上是一件双赢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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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长期以来备受煎熬的“难找乱版”问题,张平除了呼吁商业网站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外,还建议将经典和法律、法规、国旗、国徽等进入大众行业前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公共新闻,如四大经典小说、四书五经、四库全书等,由权威部门和机构集中推出标准的数字版,以免费或微支付的形式提供给大众,广泛推广给大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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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早在1998年,中国就制定了“863计划”,实施了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,并在国家图书馆进行了试点。国家图书馆已经扫描了所有的书,但是国家数字图书馆因为版权相关的问题一直没有完全开放。随着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的推进,超级巨星、学者、大唐等一批民间数字图书馆也相继出现,但都因为同样的问题而戛然而止。张平认为,版权保护固然重要,但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。尤其是这个事情涉及到知识的传递,文化的传承,大众的合理使用和阅读权的时候。这需要政府部门、附属机构、出版商、作者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,既要保护相关权利人,又要顺应数字时代的大趋势,寻找最佳解决方案,由权威部门和机构通过各方合作推出标准但非唯一的数字版本,并逐步向公众开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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